必威方面,对由上海市注册申请人开展国内Ⅰ期、Ⅱ期、Ⅲ期临床试验并实现产出的1类新药,按照规定对不同阶段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40%,最高分别1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3000万元支持;对其中仅需完成早期临床试验、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细胞与基因治疗1类新药必威,按照规定择优给予最高分别1500万元、3000万元支持。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金额最高1亿元。
器械方面必威,对进入国家和上海市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产品,按照规定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;以上产品首次取得注册证并落地生产的,按照规定再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40%必威必威,最高800万元支持。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金额最高3000万元必威。